談印度專利申請及流程

■ 主管機關:專利、設計及商標總管理局(Office of the Controller General of Patents, Designs & Trademarks,簡稱 CGPDM),一般簡稱Indian Patent Office

■ 印度專利法演進:

■ 申請方式:

  1. 臨時案(Provisional Application):尚未撰寫成完整說明書,須於12個月內提出完整說明書。
  2. 一般申請(Ordinary Application):無須申明優先權。
  3. 公約申請(Convention Application):申明優先權。
  4. PCT International Application
  5. PCT National Phase Application
  6. Patent of Addition
  7. 分割申請(Divisional Application)

■重要時程:

保護年限 優先權 專利核准時間 優惠期
20年 12個月內 5~6年 12個月

■申請文件:須提供申請書和完整說明書或臨時說明書(含摘要、發明說明、申請專利範圍以及必要圖式)等。

■ 申請語言:只能以印度文或英文提出,不接受以其他語言先提出申請後再補送翻譯本;若為PCT 申請案者,若其優先權資料非英文,允許自優先權日起 31 個月內補送英文翻譯本。

■ 代理人:必須委任當地代理人申請。

■ 專利要件:具備新穎性、進步性、產業利用性。

■ 早期公開:提出早期公開的要求後一個月內即進行公開。

■ 加速審查制度:1至2個月即收到首次審查意見通知,可更快獲得專利核准。

■ 異議:任何人可在專利公開後三個月內提出異議;以及專利核准後1年內提出異議。

■ 聲明:專利核准後須每年向智慧局提交前一年的專利商業規模。

■ PCT:進入印度國家階段的期限為優先權日起31個月。

■ 撤回:專利核准後1至2年內提出。

■ 申請流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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